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妖宠

小说主角: 刘景仙 高晗 白诺 何涛 爱德华 贾仁 吴然 林磊 刘景凡 小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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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4/18 6:54:53

最新章节:“我们分手吧。”刘景仙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生,淡淡的宣布,灯光映入她明亮的眼瞳,衬得她原本就灵动的眼最新章节 第三十五章 演员的养成 2023-04-18

小说简介:那场车祸改变了她的一生,她拥有了世界上最丰富的知识,是精英中的精英,可是这些都不是她的,在她看来她不过是组织的工具,是个怪物,这不是她。算了吧,命是他救的,只要是组织的命令,她不遗余力的完成,她要用这个身体,这个脑袋效忠这个组织。扮演组织安排的任何一个角色,终于组织给她终极任务,都说伴君如…

内容摘要:“我们分手吧。”刘景仙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生,淡淡的宣布,灯光映入她明亮的眼瞳,衬得她原本就灵动的眼睛更加闪耀,一晃神,仿佛就会中了她的魔咒。“为什么?”林磊惊讶的望着她,这个消息有点突然,近一个月,两个人因为工作各忙各忙的,联络有些少,出来约会也没啥可说的,都是工作上的烦心事,可是他知道,他还是喜欢这个女孩的,刘景仙很有魅力,聪明、漂亮、自信,xìng格好,特别是那双水灵的大眼睛,十分迷人,所以他提议工作结束后,周末一起来海岛度假,给两人的感情升温。可这不是刚吃完晚饭,在海边散步吗?怎么突然提出分手了呢?“是不是因为刚刚那件事?抱歉,是我不够细心,没注意,但是也没到分手的地步吧。”今天玩了一天很饿,吃饭的时候,服务生一直没上菜,过了很久刘景仙对他说,让他催一催服务员,然后他很敷衍的对服务员喊了一声,就低头玩手机了。刘景仙当时很恼火,自己去找经理催上菜,总之,这顿饭她吃的很不愉快,他看在眼里,却也一直没主动说抱歉。“对不起,小仙,你别生气,下次我一定注意。”林磊赶紧道歉。“不好意思,林磊,这事我想了很久,我觉得我好像没那么喜欢你,一直这样拖着,我很不舒服。”“我不喜欢你的xìng格,有时候觉得太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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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书友
这样一本脑残书怎么被捧上神坛的,要文笔没文笔,要剧情没剧情,要思想没思想,一个现代屌丝穿到明末,刚把肚子混饱就喊着要拯救天下苍生,方式就是不断踩着身边人的尸骨以求自己上位,然后SHOW me money攀科技开无双争霸天下。
匿名书友
佛挡杀佛消防
匿名书友
男主黄石塑造不成功,整个卑鄙小人,智商情商都低。一出场就出卖自己人,商人一家被灭门,卖国的理由是黄石立志要争霸天下,所以可以牺牲别人。杀死与自己有婚约的孙小姐,大败笔。老张家对他有救命之恩,被他脑残的差点弄灭门了。后投奔毛文龙,到长生岛种田,走高科技,对日贸易,美化毛文龙,黑袁崇焕。格局太小,就是围绕长生岛来回写,军力无敌天下。不断自虐,情商低,与女人有仇,孙小姐,乖宝宝,王丫头,赵大姐,赵二姐,黄石喜欢的,或喜欢他的,都悲剧了。狗血的一人去救赵二小姐,什么脑子。智商一会高,一会低。
还是喜欢《晚明》。
匿名书友
这本书不错,有新意。主角穿越明朝跪保东林党和废物皇帝,顺便坑死对自己有好感和恩情的人。
匿名书友
开篇主角获取合法身份的过程很真实,毕竟是肉穿;在招募著名国际主义战士邓肯前,将手下属于封建军队的情况详细介绍,没有狂开金手指;对近代军队的科普也很到位。
结尾一大段煽情,集中暴露了几个问题:
1.一再强调满族…实际上,民族问题在华夏一直是个伪命题,而真正要命的土地问题作者一点都没提。
2.文明衰亡问题,实际上在明末文化恰恰达到畸形的巅峰,黄宗羲、顾炎武等堪称是传统社会最后的思想家。只要有一只足够强力的军队保障,自然会开花结果,何必主角引入不伦不类的天主教?
匿名书友
这本书有很多标签,譬如“长枪党”、“袁黑”、“东林党黑”,对明末的官僚系统进行了揭示,颠覆了许多人对东林以及袁崇焕的认知,随之也将明末辽东战局糜乱的原因展现了出来。本书更令人叫绝的是在仅一百万的篇幅里,刻画相当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,读者随着主角的脚步遇到听到这些人物,沈阳城里没有姓名的商人,镇江城中大呼杀奴的张元祉,国仇家恨的孔有德,独木撑天的毛文龙,英勇无畏的张盘,一个个这样丰满的人物激励着主角,也感染着读者。
匿名书友
剧毒,杀未婚妻,送女人,他妈的真是毒翻了,你要么不要写,写就好好写,这他妈的算什么事啊,浪费我大半天时间看,8分多评分,有病吧
匿名书友
看窃明学历史,遗毒无穷,1星走起
匿名书友
明末背景,灰熊猫的书,热血激扬。主角黄石从一个朝不保夕的斥候小兵一步步升为雄踞一方的都督,消灭华夏最危险的敌人皇太极。本书情节到在其次,最大的一点在于作者敢挺身而出写书反驳清史学专家的观点,极力阐述了袁崇焕似忠实奸的观点,当年看《碧血剑》觉得袁崇焕死的真冤,所以到了那时看这本书给笔者的冲击很大,故事讲得也毫不拖沓,当的起仙草评分。当然也是有缺点的,本书后期主角简直成了圣人般无私,而且戛然而止出了第二部《虎狼》,虎狼像是一本架空明末小说了,并且主角还和第一部里的黄石做对,对某些人来说太毒了,而笔者认为读小说就像在读作者的历史观,作者能有自己对于社会模式深刻的思考并写予我们看实是弥足珍贵。
匿名书友
主角三观不正,为了自己可以随便出卖别人,就一卑鄙小人
匿名书友
看了一点儿,就觉得主角又愚蠢又卑鄙。文字一般般。
匿名书友
刚看这本书的时候,对作者惊为天人,直到后来出现了明末边军一小兵和晚明才知道天外有天。
总结:除了主角的名字让人吐槽不以,其他的缺点不多,放到现在也是仙草
匿名书友
史诗般巨作。沉痛后是民族的觉醒,牢记历史,免于重蹈覆辙。全书行文流畅,结构巧妙、路线曲折多元。作者历史知识丰富,诸多历史疑惑还是首次听闻,独到的见解更是令读者们拜服。军事作战方面和战场厮杀场景更是令读者血液沸腾。唯有几点不足:主角的性格前期与后期稍有出入,许多英雄人物还是走上了不归路,这一点让我很伤感。对于后金军屠杀辽东贫民令读者更悲哀。作者所要表达的是“唤醒华夏民族意识”,不再做奴隶,不再是任人迫害的对象。直斥——袁崇焕就是卖国贼!《窃明》
匿名书友
私货过多的伪历史主义毒草
匿名书友
没看过的还是不要看了,前期剧毒,超毒。
打高分的基本都是年少可欺时看过的情怀党。书时间久远,那个时候很多在现在看来不值一阅的书都成神了,这本大体也是那么个情况。
匿名书友
故事讲得好,节奏把握毫不拖沓。文笔粮草,有自己的历史见解(如袁崇焕)很好,某些情节设计很棒,如战争场面(间谍战棱堡战),京师说书(两位张/章将军),各种人才(配角)配置到位,这些私以为不输《晚明》。短板也很明显,哪怕我这种军事小白都看出许多军事内容过于理(幻)想化,有些地方说不太通,缺乏真实感。后期水平下跌,算计奴酋死亡金手指效果好似没到位,南下章节明显是为第二部伏笔。如果这本一心一意有始有终地完成驱逐鞑虏的伟业,哪怕幻想化了也可以给仙草,本读者高兴嘛~可惜了,历史类写得好不容易,前中期值得一看。
匿名书友
看《窃明》千万不要看续集,续集真是虎狼之药。《窃明》本身文笔个人觉得大概是中等,但书中关于袁崇焕的观点和对崇祯筒靴的思考,对东江军的思考,引发了大面积的舆论关注。个人也很赞同作者对袁某人以及阎某人的评价。但它的续集实在是看不下去,完全是对第一部大面积的颠覆,是思想上、文字上的分裂。
匿名书友
好在写的早,情怀加分。把黄太吉写成了三国演义里的诸葛加曹操,牛上天。其他没啥好的。
匿名书友
主角和剧情不怎么讨喜,文笔可以。
反正越是对主角有恩和有情的人物下场越惨。
主角势力越强越是喜欢跪舔上位者,而且为了掩盖自己的懦弱,喜欢自己标榜是为了救国。遇到这种穿越者,那里的土著百姓真是倒了大霉。
匿名书友
这本是长枪党网文界开山之作吗?然后其它某些作者的主角就天天长枪长枪的洋洋得意,到处开嘲讽嘲笑别人弄不懂长枪。哦,差点忘了,这本书开嘲讽也是开的很欢实。也就是后来伐清看着作者还是个正常人,要不然也是烦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