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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小说的初遇小说介绍
青春小说的初遇_初遇便是青春

青春小说的初遇

小嘿呀

小说主角: 梅梅 墨羽 周丹丹 杜娟 陈钰 姚婷 张枫 丹丹 丹姐 李艳

相关标签: 青春 校园 对话 一见钟情 小说 学长 高中

最后更新:2024/3/27 0:00:00

最新章节:青春小说的初遇最新章节 参加婚礼(1) 2024-03-27

小说简介:沈芊芊一等人进入高中,在一次社团会议上认识了学长墨羽,沈芊芊对墨羽一见钟情,这一眼便是青春

内容摘要:马上就要开学了,沈芊芊约着好朋友周丹丹,薛梅梅一起去商场。[沈芊芊]:我们先去老地方好嘛[周丹丹]:好,都听你的,不过今天得你请客周丹丹看着沈芊芊说,然后三人走进了那家经常去的奶茶店[薛梅梅]:丹丹,你就别逗芊芊了,这次我来请吧。薛梅梅摸了摸沈芊芊的头,很宠溺的看着她[沈芊芊]:还是梅梅宠我,丹姐你学着点??[周丹丹]:行行行,把你宠上天好不啦三人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,点好了喝的,边喝边憧憬着高中的生活。[沈芊芊]:你们说到了高中还会和以前一样嘛,听说这个学校老师可凶了,出了名的恶魔[薛梅梅]:你呀到了学校安分点,好好学习比什么都好听了这话三人哈哈大笑[周丹丹]:对了,听说我们学校有个文学社,里面有很多帅哥,到时候我们要不要一起去……[沈芊芊]:帅哥,好呀好呀一起去把帅哥收入囊中嘿嘿嘿[薛梅梅]:你两啊能不能正经点三人喝好奶茶就去逛商场了,买了好多东西[沈芊芊]:明天去学校你们还要跟我一个宿舍我还要上床??[薛梅梅]:好,都听你的第二天,来到学校门口[薛梅梅]:人太多了,我们先去宿舍然后再去班级报道,你两别走丢了[沈芊芊]:好到了宿舍拿到钥匙,三人去了六楼[周丹丹]:怎么到了高中还要爬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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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小说的初遇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标准快穿爽文。女主是魔修,比较随性,不需要任务,只是顺便帮原主完成心愿。虐渣打脸,不带脑子看就行。有恋爱情节,目前无CP。比较喜欢的是金牌经纪人世界,感觉可以独立成文了。
匿名书友
新完结的合格白爽文,有几个很尬,打发时间是没问题的
匿名书友
不是,是谁说这文不撩不嫖啊?害咱还以为女主只是随缘偶尔有cp,结果基本每个小世界都有cp嘛,就算有一两个世界不明确,也一定有优质男常伴左右……虽然基本都是男方主动,但这也算是嫖文吧?还是咱没正确理解嫖文的定义?
至于文好看不好看,只能说不同的小世界对不同人的胃口吧。对咱而言但凡描写女主力捧男方的小世界都不太吃得进去,尤其女主化身站姐描写饭圈美好的那个世界,虽然作者已声明别和现实饭圈挂钩,但作为经历过饭圈恶臭的人还是难免觉得倒胃口,顶流单纯小奶狗爱上我什么的,也莫名觉得尬……当然也可能别人会喜欢这一口,众口难调吧。
匿名书友
打脸很苏爽 原男女主智商都挺低的
匿名书友
无cp,但有单元男主,女主大佬,本身4★,但最后一个单元加了不少分,最后一个单元的男主是皇帝,会读心术,知道女主表里不一,每次都被女主气,但偏偏喜欢女主给的"安全感",最后顺利一起了,所以就给5★了~
匿名书友
大约懂这种文的爽感套路了,就是狗咬狗的快感。女主也是满身戾气的杠精,被怼的男女配也不是好东西
匿名书友
这个作者的题材构思都特别合我三观,她的所有小说光看简介都觉得特别好看,可惜文笔太太太差了,白瞎了那么好的题材
匿名书友
收藏:88831
穿成炮灰怎么办?快意恩仇,及时行乐,满级大佬分分钟绝地翻盘!
【未婚夫恋上保姆的女儿?爱哪哪去,自有小狼狗哄我开心!】
【豪门弃妇被全网嘲?肤浅,我自己就是豪门!】
【站姐粉错了偶像?换小奶狗,宠他长成最喜欢的样子!】
⑴未婚夫恋上保姆的女儿√
⑵豪门弃妇变全民偶像√
⑶冷宫废妃反杀昏君√
⑷被冤枉抄袭的网络写手√
⑸小奶狗的神仙站姐√
⑹双胞胎黑心莲√
⑺末世狂欢,强者为尊√
⑻七零年代福星对照组√
⑼最强狐妖√
⑽小鲜肉的金牌经纪人√
⑾真假千金:做个恶毒女配√
⑿我靠氪金修仙√
⒀七零极品小姑子√
⒁龙傲天的正牌女友√
⒂读心男主的皇贵妃√
匿名书友
忘记剧情了
匿名书友
待看
匿名书友
最终BOSS留言:此书极佳,建议阅读
匿名书友
好看,更新速度问题很大
匿名书友
教科书级别的开篇,很值得新人作者学习。悬念设置,金手指的描述,主角的来龙去脉以及人设上的爆点都非常吸引人,能让人有下一章的欲望。现在还是太幼,毕竟漫威同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剧情有可依,但这也是最大的弊端,目前来看作者还是写出了一点自己的东西的,期待后续展望吧。
匿名书友
屯,拿腔拿调的。没本事还要学翻译腔,一股尼古拉斯赵四的味道。
匿名书友
就简单拔一段剧情开开眼界。
“与其便宜了那些野心者,不如把这个位子交给他,也算是掌握在我和父亲自己手中,而这个小子如果不成事,那也是克劳斯的身体和血脉,就让他当个种马,平平安安的为家族开枝散叶吧!”
这是100多章后,主角被自己主子的母亲强行用了转生术,然后被控制的主角还在想:“能够救活克劳斯的话,就这么死掉也好”。
最后是主角在自己主子的身体上复活,被成为替代品。
哈哈哈哈哈哈,这个作者真的是鬼才。切不提,主角一直都是别人的仆人这设定,连生死都是别人的替代品。还还是仙侠里的大佬异世重生,这上辈子得阅历是活在狗腿子上了吧!!!
匿名书友
开头第一卷把主角形容得多么智商在线,但是第一卷结尾主角特么像个傻子一样就跟着联邦探员跑去森林,被老猎人一说就跟着去抓什么狼,简直蠢到极点!特么主角花钱悬赏就白给的么?自己什么实力就敢随便作死?看不下去。
匿名书友
还真有这种刚重生就心甘情愿的给人当奴才的? 还是个警察? 我可去你马的吧 这要是放清朝 您可真是一个合格的包衣奴才
匿名书友
既不蒸汽朋克也没剑仙风骨。
仅仅是一条坚信血脉至上的狗,到处乱窜的故事。
每章开头那些个北美谚语,很有些尼古拉斯狗蛋的味道。文章写的好显得逼格高,写的稀烂就不伦不类。
没本事就别写虐主文。
匿名书友
什么乱七八糟的,序章看一半就弃了。半白不白,装深沉,你自己玩吧
匿名书友
劝大家不要往下看了,唠唠叨叨,主线支线分不清的问题先不说,作者的剧情操作实在过于zz,一坨*就这么往你脸上糊,玛德